紅網株洲1月4日訊(通訊員 彭晚華)為確保春運交通安全,1月4日,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下發通知,今年繼續實施“兩證”管理(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和客運車輛春運準駕證),所有參與春運的7座以上(含)公路客運車輛必須接受臨時安全檢驗。
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,一律不得參加春運:到期未進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;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;有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;跨市州運行的客運車輛沒有安裝行駛記錄儀的;與去年相比,今年還新增了一條要求,即未在車廂內醒目位置張貼或噴塗核載人數和舉報電話的。2014年12月30日以後年檢合格的車輛,視同為春運臨檢合格。
  “四類司機”不能參加春運:駕駛證未按規定審驗的;有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的情形,但尚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;2014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,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;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。
  2015年春運期間,交警部門將在茶陵腰陂設置春運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,同時在各交通要道設置春運交通安全臨時執勤崗,嚴厲查處超速、超載、超員、疲勞駕駛、酒後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。  (原標題:株洲:五類車輛四類駕駛員不能參加春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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