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人小王出示的賣家微信朋友圈。網購不稀奇,但省城一高校的女大學生小王網購的東西就有些“特別”了。為了養只“萌寵”,小王向“微商”購買袖珍石猴,不料前後搭進去7000元錢,不僅沒收到“萌寵”,賣家還要求她繼續打款。11月22日,小王發覺上當後報案,向民警講述了受騙經歷。“微商”網售袖珍石猴11月11日下午3時許,小王在網上看到有“微商”售賣袖珍石猴的廣告。由於自己特別喜歡小動物,也曾在網上見過袖珍石猴“獃萌”的可愛樣兒,她加賣家為微信好友。賣家自稱海南白沙縣人,石猴養殖場是自家的,可謂一手貨源,價格便宜,還會贈送好幾身寵物衣服,不過猴子數量有限,只給小王留兩個小時,否則就先訂給別人。賣家還在朋友圈裡轉發了全國各地買主發來的“買家秀”,照片里的小石猴只有巴掌大,眼睛大大的,甚是可愛,小王越看越喜歡,最後訂了一隻2500元的公猴,匯款後靜等收貨。一步一步掉進陷阱次日上午,賣家來電,火急火燎地說猴子已經送到海口機場,但由於航空部門對運輸動物有特殊要求,需要小王再匯1500元保證金,否則猴子上不了飛機,保證金兩天后便退還。小王心想,賣家說的不無道理,便按要求照做。誰知,兩天后還是沒收到“萌寵”,保證金也沒有退回來,小王趕緊聯繫賣家詢問。對方又說,猴子已經運到太原,正在等衛生部門辦理領養證,張口又要3000元“押金”。小王心裡不踏實,打算收到猴子後再當面把“押金”交給送貨員,被賣家拒絕:“送貨員只負責送貨,不能代收款,你自己考慮吧。”11月20日,小王決定為了心愛的“萌寵”再相信賣家一次,於是把3000元“押金”如數匯了過去,並通知賣家收款後儘快送貨。誰知,賣家竟“埋怨”小王沒有及時匯“押金”,辦理領養手續已經超期了,必須再交2500元。幡然悔悟果斷報案小王這才發覺受騙了,立馬要求退錢退貨,並聲稱要報警。對方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說:“你買猴子不違法啊?咱們看看警察先抓誰。”小王上網一查,才知道袖珍石猴是獼猴的一種,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自己竟想買來當寵物,險些犯錯。隨後,小王到匯豐責任區刑警隊報案,並承認了自己的錯誤,民警查實這是一個詐騙圈套,現已展開偵破。據瞭解,近年來,網絡已成為野生動物交易的新渠道,依據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出售、收購、利用像獼猴這樣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必須經省一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,而且用途僅限於科學研究、馴養繁殖、展覽,任何私自飼養、買賣的行為都是違法的。本報記者辛欣文/攝  (原標題:網購袖珍石猴 女大學生上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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